发布日期:2021年4月24日
为了了解公众对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工程建设对工程影响范围内居民工作和生活的影响情况,国家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本项目验收的公众参与。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发布本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4月24日~2021年5月24日,公示期为30日。
一、验收项目概要
1.1概况
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位于彰武县。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4MW,选用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2台,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升压,配套建设22台箱变升压,整个风电场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内新建的220kV升压站,然后再以一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接入220kV固本开关站,从而接入电网系统。本项目年上网电量为10661万千瓦时。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83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9.7万元,占总投资的1.8%。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4月,竣工时间2021年6月。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2016年12月30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以辽环审表〔2016〕98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1.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对照省环保厅关于对该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设计阶段、施工期以及试营运期均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措施在项目建设中和运营期间基本已得到落实。
1.3环境影响调查
1.3.1生态环境
(1)本项目总占地为10.23hm2,其中永久性占地3.5hm2,临时性占地6.73hm2。开挖总量为89250m3,回填总量为89250m3,与环评一致。
(2)施工时,风机平台采取表土剥离和表土防护为主的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吊装场地和风机基础表土回填。验收期间,风机平台种植灌木和草籽,对占压的耕地全部进行了土地复垦复耕。施工道路已经恢复至3.5米宽,道路两侧已经复垦为农田或自然恢复为原地貌。输电塔基已平整,平整后种草或复耕为农田,混播当地野生草种,并进行了生态集中建设区建设。
(3)升压站
升压站内进行了绿化,建设花坛,种植花卉,乔木等植物,升压站周边种植树木。
(4)生态建设集中建设区
本项目已由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编制完成《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项目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生态恢复工程施工单位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选取了一块面积约为20hm2的区域作为本项目的集中生态建设区。种植杨树、灌木,并播撒草籽。
1.3.2光影及声环境
风机600米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经监测,升压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1.3.3水环境
本项目新建设220kV升压站,废水主要是风电场留守人员(2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6m3/d,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作为肥料。
1.3.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风电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随意堆放。升压站设事故油池,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若产生则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二、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门经理
联系电话:18512438055
三、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的名称: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04128242
邮箱:472638470@qq.com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中华北路81栋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内容
验收检测报告主要内容:
前言
1概述
2工程概况
3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保措施、主要结论及建议
4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5生态影响调查
6其他环境影响调查
7环境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调查
8环境管理状况调查
9公众参与调查
10验收调查结论
11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间是否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或扰民事件;
2、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方式的看法与认识;
3、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的满意度及其他意见;
4、公众最关注的环境问题及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5、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评价。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2、将意见邮寄或者发邮件到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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