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环评公司,鞍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鞍山环境监理,项目建议书编织机构,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鞍山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编写环评报告,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环评,可研,环境监理,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投资机会研究,编写,编制,申请,投资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环评公司,鞍山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鞍山环境监理,项目建议书编织机构,专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机构,鞍山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企业能源审计报告,编写环评报告,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报告,资金申请报告,清洁生产审核,环评,可研,环境监理,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审计,投资机会研究,编写,编制,申请,投资
网站导航
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详细信息
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网络公示
发布单位: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6-21

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网络公示

发布单位: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1621-2021721

2021年6月20日,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及三位专家(名单附后)。

验收组对该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听取了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该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内容的基本情况

1.1工程概况

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彰武县境内。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44MW,选用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22台,单台风力发电机均采用一机一变的方式升压,配套建设22台箱变升压器,整个风电场通过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内新建的220kV升压站,然后再以一回220kV架空输电线路,接入220kV固本开关站,从而接入电网系统。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83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99.7万元,占总投资的1.8%。

1.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2016年12月30日,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以辽环审表〔2016〕98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批复。

项目开工时间2019年4月,竣工时间2021年6月。

1.3工程变更情况

(1)风电机组

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44MW比环评时减少4.4MW,由安装22台2200kW的风机变更为22台2000kW风机。

(2)输电线路

35kV 线路总长度 18.17km,长度减少0.33km,铁塔数量共计 79基。输电线路采用 2 回架空线路,电压等级为 35kV,A 回路联接 11 台风机,B 回路联接 11 台风机。2 回 35kV 线路联接的风机按照输电线路走向依次为:

A 回路:F05,F06,F07,F08,F09,F10,F11,F12,F13,F14,F17;

B 回路:F01,F02,F03,F04,F15,F16,F18,F19,F20,F21,F22。

(3)道路

本项目新建道路1.9km,比环评减少了0.2km。

(4)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为10.23hm2,比环评阶段减少占地面积1.09hm2。其中,永久占地3.5hm2,比环评阶段减少占地面积0.42hm2;临时占地6.73hm2,比环评阶段减少占地面积0.66hm2

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1水环境

本项目新建设220kV升压站,废水主要是风电场留守人员(20人)产生的生活污水,每天产生生活污水约1.6m3/d,产生量较小,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民清掏,作为肥料。

2.2噪声与光影

风机600米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住宅。经监测,升压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2.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风电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外运,不随意堆放。升压站设事故油池,验收期间,暂未产生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若产生则由设备厂家统一回收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2.4电磁辐射

鸡冠山22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标准限值要求。

2.5生态环境

(1)施工时,风机平台采取了表土剥离和表土防护为主的临时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吊装场地和风机基础的表土进行了回填。风机平台种植了灌木和播撒了草籽,对占压的耕地全部进行了土地复垦复耕。施工道路已经恢复至3.5米宽,道路两侧已经复垦为农田或恢复为原地貌。输电塔基已平整,平整后种草或复耕为农田。

(2)升压站

升压站内进行了绿化,建设花坛,种植花卉,乔木等植物,升压站周边种植了树木。

(3)生态建设集中建设区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编制完成《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项目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生态修复工程施工单位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选取了一块面积约为600亩的区域作为本项目的集中生态建设区。种植杨树、紫穗槐,并播撒草籽。

三、验收结论

调查认为,辽宁彰武鸡冠山风电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期采取了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要求。

根据本次验收调查,本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四、建议

1、加强植被养护与管理,确保成活率。

2、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噪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对距离风机较近的声环境敏感点,适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

五、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龙源阜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24-22599041

六、承担验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机构的名称: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04128242

七、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直接致电建设单位或验收单位


无标题文档

网站首页| 关于瑞尔| 公司业绩| 主营业务| 标准规范| 政策法规| 通知公告|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15 © 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对炉街13号 邮编:114003
辽ICP备12002839号 [建议使用1024×768及以上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